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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讲话精神,根据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需要,为机关输入新鲜血液,使各级机关保持应有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01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录用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实行全省统一招考。招考简章如下。 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录550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其中:省级机关50名;宝鸡、渭南、铜川、延安、榆林、安康、汉中、商洛八地市和杨凌示范区市(地)区机关135名,渭南、安康、商洛三市(地)的十八个县县级机关73名,公安基层单位92名;地税基层单位80名;工商基层单位15名;药品监督基层单位22名;技术监督基层单位40名;监狱管理基层单位33名;劳教管理基层单位10名。 (1) 招考的对象 省、市(地)机关: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获学士学位的优秀统招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县级机关和公安、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统招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招考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一)报名、考试安排 1、报名时间:2001年2月28至3月1日。省外考生报名可延至3月2日。 (二)、录用 这次招录采取省上统一考试,省、市(地)分级录用的方法进行。对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省人事厅负责办理省级机关和垂直系统人员录用手续。各市(地)人事局办理本市(地)人员录用手续。 涉及文史文秘类、法律类、艺术类、外语类、医药类、经济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等专业。各级机关和各系统基层单位招考人数、职位、专业等详细情况请到报名现场咨询。 招考工作在陕西省党政机关录用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其中,笔试、阅卷、公布笔试结果由省招考办公室具体组织;其余在招考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分级进行。即省招考办公室具体组织省级机关招考对象的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安和垂直管理系统及各市(地)组织为本系统及本市(地)招考对象的报名、面试、体检、考核,最后由省招考办公室统一公布录用名单。 新录用人员除公安系统和垂直管理系统直接分配在基层单位工作外,按照有关规定都要下派到基层锻炼培养,期限两年,不实行见习期,一经正式录用,即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为省级机关录用的人员以省人事厅为主,市(地)县组织人事部门协助管理。第一年安排任乡镇长助理,经考核合格者,第二年任县级部门领导助理。锻炼期满,经考察合格的安排在省级机关工作。为市(地)录用人员的管理以各市(地)人事部门为主,县(区)级组织、人事部门协助管理,可按省级机关的办法,下派到乡镇锻炼一年后,再安排到县级部门锻炼一年,两年期满考察合格的安排在市(地)机关工作。为县级机关招录的人员也要下派到乡镇锻炼。在锻炼期间违法乱纪、犯有其它错误或全面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不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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